12月30日,泰安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泰安市應急避難場所管理辦法》。
記者從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應急避難場所作為防災減災救災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城市綜合防災能力、減輕災害影響、增強政府應急管理工作能力的重要舉措?!短┌彩袘北茈y場所管理辦法》是2021年泰安市政府立法計劃項目,經泰安市政府第7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同時該《辦法》還是機構改革以來,山東省首部地市級應急避難場所方面的政府規章。
《辦法》共二十六條,包括適用范圍、規劃建設、啟用關閉、管理職責等內容。明確了應急避難場所是指為應對各類突發事件,按照規劃和相關標準建設,用于居民應急避險、疏散和臨時安置,具有應急避難基本生活服務功能的安全場所。規定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應急避難場所管理的統一領導,并充分利用公園、綠地、廣場、體育場、操場、室內公共場館(所)、人防疏散基地等場所建設應急避難場所?!掇k法》對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和日常管理作出了詳細規定,明確專項規劃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納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編制管轄區域內應急避難場所和臨時疏散安置點布局方案,并突出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對場所管理維護主體、經費來源、物資保障、管理單位職責等內容作出具體規定。同時,針對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避難場所如何啟用和關閉作出具體規定,明確了應急避難場所啟用后各有關部門單位的職責。
《辦法》還明確規定了場所產權人或者管理人禁止行為的法律責任,并對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在應急避難場所管理工作中怠于履行職責的行為明確了法律責任。
《辦法》的出臺,使我市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和管理工作逐漸步入法制化、規范化,將進一步推動全市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加快發展,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提升全市綜合防災能力提供了堅實保障